标包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一标段 |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四号社区室外工程施工(北区) |
1 |
1.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64.782353万元 |
二标段 |
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四号社区室外工程施工(南区) |
1 |
1.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36.608232万元 |